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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专题会议
作者:尹湘鹏 摄影: 编辑: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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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上午,我校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专题会议在电气楼311举行。副校长李军林,学生工作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办主任参加了大会。会议由李军林主持。

会上,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魏坚传达了省资助中心和学校有关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就评审原则、评审程序、奖励(资助)标准、评审基本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评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进行了强调并提出具体要求。第一,要切实加强学院和班级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二,学院和班级要广泛宣传和积极发动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申请。第三,评定结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确保评定各环节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第四,学院党政领导要对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评选过程和评定结果在阳光下运行。另外,他还强调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准确把握进程,确保上报材料按时、高质量完成。

李军林强调指出,奖助学金的评选涉及学生人数多、金额大、学生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针对此次奖助学金评定,他提出四点要求。第一,组织机构一定要健全。学校、二级学院、班级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评议小组,各负其责。第二,评定程序一定要规范。要严格评审程序,畅通投诉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第三,评审结果要公正。确保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学生受惠于国家政策。第四,奖助学金发放要到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标准评审、发放,不得另行调整标准,严禁提高或降低标准发放、平分奖助学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会上,学生工作处、团委还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国庆长假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是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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