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下午,学校在二报告厅召开大学章程宣讲会,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国繁就认真领会《湖南工程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内涵,积极推进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作专题宣讲报告。此次报告会也是党委中心组的一次扩大学习。校领导、中层干部参加宣讲会。
我校《章程》于2015年7月经湖南省教育厅核准实施,这是我校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章程》相当于学校的“宪法”,是我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宣讲会上,刘国繁从大学章程的内涵和作用、我校《章程》的内容和特色、进一步推进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刘国繁强调,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是学校自主管理的重要路径,是师生民主监督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广泛参与学校建设和监督的重要保障,是彰显学校大学精神和文化的载体。刘国繁阐述了我校《章程》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解读了《章程》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强调指出,我校《章程》具有自己的特色,《章程》强调了学校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突出了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构建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保障。
“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章程的意义和作用也只有在实施中方能彰显。”刘国繁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学校《章程》的实施工作进行部署。“积极推进《章程》的深入实施,要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践行到位。”刘国繁强调,我们要通过《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认识《章程》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章程》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和落实办学自主权的需要,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并使之深入人心;要围绕《章程》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要把贯彻落实《章程》与二级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相结合;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优化学校组织结构,推进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
刘国繁强调,在章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推进《章程》实施,认真组织本单位《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章程》宣传贯彻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