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省教育厅专项督导专家组来我校督导章程实施工作,专家组以国家督学、湖南师范大学原校长刘湘溶教授为执行组长,成员包括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兴树,湘潭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刘稳丰,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解龙,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党委书记阳剑兰,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操亚洲。
上午,章程实施工作汇报在电气楼311会议室召开。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国繁,党委副书记宁立伟,副校长刘小波,纪委书记俞贵邦,副校长罗毅平、杨剑瑜出席,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会。会议由宁立伟主持。
刘国繁对我校大力推进《章程》实施,促进《章程》在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发挥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情况进行了汇报:一是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了《章程》学习宣传,学校把《章程》实施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的根本途径,作为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会的主要抓手,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加强“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保障,成立章程实施工作机构,通过各个媒体渠道对《章程》进行了广泛宣传解读;二是健全《章程》配套制度,系统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围绕党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通过“存、废、改、并、立、释”,全面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共计制(修)订制度538个,形成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执行,切实保障《章程》落地落实,加强对《章程》及其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完善法治工作机制,畅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确保《章程》落实。
刘湘溶介绍说明此次督导的背景、意义和主要目的。他表示,推动学校章程实施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提高学校办学效益等具有积极意义,大学章程实施工作应当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并解决问题。
会后,督导专家组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组织30名中层干部进行理论测试。此外,还对部分师生开展了问卷调查,走访了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和部分机关单位,详细地了解我校章程的实施情况。
下午,章程实施专项督导组意见反馈会召开。
会上,督导专家组逐一反馈督导情况,充分肯定了我校的章程实施工作,并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管理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社会参与机制和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法制工作机制和章程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湘溶指出,学校在章程实施推进工作上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卓有成效,形成了以督促学、以督促建、以督促改的良好局面。他认为,以《章程》为统领,学校通过“存、废、改、并、立、释”,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推进了治理体系建设。他表示,学校以《章程》实施为契机,不断推进依法治校、依《章程》治校,对学校的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就进一步推动章程实施工作,他指出,希望学校根据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机制。
刘国繁对专家组的督查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将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督导专家组的意见,一是对于章程实施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认真梳理,立行立改,认真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和调研,按照章程实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使章程实施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