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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通告】湖南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作者: 摄影: 编辑: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30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各二级单位一定要负起责任,切实做好工作,学院、导师要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并强调返校要求,如了解到学生擅自提前返校的,务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暂停寒假期间学生各类实习、实验、“卓越计划”企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

2、 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摸清假期离校学生尤其是湖北籍学生情况,各相关学院副书记安排专人对接,了解学生健康情况,通过电话、微信、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做好防控,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 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动态。

4、 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近两周内往返武汉及周边地区情况摸底工作,并将摸底情况(含健康状况)分别报学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各二级单位要明确要求本单位有此类情况的教职员工在家隔离观察14天,每名领导联系1-2人,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关心关怀。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对有此类情况的教职员工进行随访,一天一联系,及时掌握情况。

5、 赴湖北省探亲尚未返潭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内其他务工人员可留在当地,何时返校等待学校通知。已经从湖北返校(包括经停湖北)或与湖北返潭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主动向本单位报告情况,并主动在家隔离观察14天。其他返校人员,应在到校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属单位。

6、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知识、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务必让防控知识家喻户晓,做到一个不漏。增强师生自我防护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本单位卫生环境(含实验室)整治,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7、 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察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8、限制校外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本校学生、教职工及家属子弟须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等)进入校园。在进入校门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服从门卫管理,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

9、 近期禁止一切到校园的参观活动,停止一切非教学科研活动。

10、 在校内施工、经商及其他服务人员,必须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凭证进入校园。

11、 近期谢绝非校内人员入校(含送外卖、寄发快递、散步、锻炼等)。禁止探亲访友。

12、禁止无校园通行证的机动车、出租车、共享汽车进入校园。校外车辆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必须经执勤人员报保卫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13、 后勤基建处全力做好防疫的口罩、消毒药品的准备,对校门口、办公楼等人员流动相对较多的地方定期消毒。要做好食堂日常生活物资集中供应准备,确保品类充分、安全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充足。

14、教务处、后勤基建处要提前做好开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15、 各二级单位要将此通告要求传达至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湖南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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